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蜿蜒的浮橋橫斷河流
城管說,建在河流上的烏喇公園有汛情時拆下城墻木板泄洪
吉林烏喇公園是吉林市去年投資約5000萬建在松花江吉林市城區段河流內的一座公園,公園中的景點大多模擬吉林的傳說興建的.然而,這座耗資偉大的公園在建筑初期即被指為違反《防洪法》.今年,二期又在如火如荼地舉行著,稀奇是在吉林市主汛期來臨之際,加上今年氣候反常,南方水災頻現,使得這一質疑聲再次響起.
市民: 烏喇公園成較大阻水物
有些市民向本報反映,在主汛期來臨之際,他們較郁悶河流內的烏喇公園由于有高峻建筑,會影響泄洪.隨后,記者來到了吉林烏喇公園,記者看到,該公園的景點建筑就建在河流內,重要有以“青龍逶迤,白虎望祭,朱雀鐘靈、玄虛鎮北”為主體的四處景觀,其余還有多處景點.這些景點有的是砌成城墻的形狀,有的是用鋼筋水泥勾勒的長白山瀑布,有的是用大型鋼筋鐵板焊鑄的樓塔.這些建筑高達6米甚至10米,占地面積也很大.還有內河等巨型船只和小島上的不少樹木,還有升降舞臺等.
專家: 建在河流內 嚴重影響泄洪
吉林市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記者,該工程總計投資約5000萬.看上去很漂亮,但建在河流內卻是違反《防洪法》的.
該專家稱,這些建在江內的景點建筑物體量大,面寬,加上河床內填了大量的土方,栽種了大批的樹木,形成了阻水面,從而導致河流行洪面積縮小,在相同的流量下水位將會大為提高,加上其下游不遠處的松江中路的高架橋寬16米,洪水一來,橋的柱子和樹木及烏喇公園的景點建筑都將掛淤,使河床行洪寬度大為減小.再加上青年園到創傷醫院一段江灘,在9公頃多的面積上平均填土1米,僅此一處就使行洪和槽儲容量削減10萬立方米之多.這些都對行洪組成了潛在的危害.由于歷史上夏日就發生過水災:2021年,江南江北大面積被淹,2021年,江北被淹,造成損失3300萬元,這兩次水災都使得烏喇公園處被淹,江中的許多設施被沖走.因此,如果再次有汛情,建在河流內的烏喇公園的危害在汛期將會露出出來,公園受損事小,危及城市平安才是大事.
水利部分: 建時未準 專家論證后才批
那么吉林烏喇公園是否經由水利部分的批準,又為什么還會建在河流內呢?吉林市河流管理處的一位處長稱,吉林烏喇當時建的時候確實沒有獲得批準,厥后他們阻止了,他們將此事上報到省水利廳和松遼水利管理委員會.經由專家論證,該工程不會對防洪有影響,以是才批準興建的.但批文他哪里沒有,批文在景點的建設單位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
城管: 有汛情把城墻木板拿下來
而早些時候,記者曾采訪過吉林市城管執法局賣力此項工程的關局長,他告訴記者吉林烏喇不存在未批先建的問題,由于在建設之前,水利部分的向導都參加會了,而且,該建設經由省水利廳和松遼水利管理委員會專家的論證是不影響行洪的,吉林烏喇的城墻都是用木板做的,而且能摘下來,一旦發生汛情,會及時摘下來的.而城內里是空的,不會影響行洪.許多建筑都是用這種模式做的.之以是選擇在河流內建這樣一個公園,重要是從江的資源開發利用的角度思量,連系山水特點,打造新的景觀.
那么,到底有沒有省水利廳和松遼水利管理委員會的專家論證報告呢?近兩日,記者來到城管部分,索要該報告或批文,但一直沒找到相關向導,哪里的工作人員說,現在烏喇二期正在建設,關局長始終在哪里辦公.隨后記者來到烏喇公園,門口售票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事先與關局長聯系才可以進辦公室,記者多次撥打關局長手機號碼,始終無人應答. 昨日,記者幾經周折找到了吉林市城管局一把手孫局長的電話,表示烏喇工程的批件能否給記者看一看.對方說:“這個得找關局長,他賣力.”“關局長電話打不通怎么辦?”“打不通,你聯系吧!”記者話還沒說完,對方就把電話掛斷了.
對此,一些專家提出質疑,城墻的板子可以拆下來,那么焊的鋼鐵建筑和水泥建筑的“長白山”能拆嗎?不是一樣會阻水嗎,水上漂浮物如懸掛在建筑物上,不是還會提升水面嗎.而且,即即是專家論證也不能逾越執法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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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較牛違建” 河流里建7層大樓
湖北近期連日暴雨,防汛抗洪迫在眉睫,然而居然有人在河流里建起違章建筑,使得原本狹窄的河流加倍擁擠,嚴重威脅行洪泄洪的平安.
7月13日,有網友反映,恩施州鶴峰縣鐵爐鄉有人把房子建到了河流中,眼下正是主汛期,看著十分揪心.從該網友發來的照片上可以看到,一幢7層的樓房直接建在了河流當中,與周圍兩棟4層白色建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顯得十分突兀.照片里,湍急的河水急速地沖刷著這棟違建房的支柱,水流險些沖到了房子的底板上.
“水上大樓”所在的?水河被稱為當地的母親河,對行洪泄洪、平安度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違章建筑非法侵占河流,一旦汛期來臨、河水上漲,就會淹沒路面,給四周村民生命財富平安帶來嚴重危害,住民們也表示希望盡早拆除這一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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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法》: 河流內禁建故障行洪建筑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第二十二條、第五十六條,以及《河流管理條例》的第二十四條劃定,制止在河流、湖泊管理局限內建設故障行洪的建筑物、建筑物.對河流管理局限內的阻水障礙物,根據“誰設障,誰祛除”的原則,由河流主管機關提出清障設計和實行方案,由防汛指揮部責令設障者在劃定的限期內祛除.逾期不祛除的,由防汛指揮部組織強行祛除,并由設障者肩負全部清障用度.
聲音對既成事實的“河流違建” 多些“馬后炮”
“河流違章建筑”被曝光雖然有些晚,終究還不算太晚.如果有關部分引起高度重視并盡快拆除之,信托防洪隱患能夠較大限度消除.雖然,上述違法事實早已存在的“違章建筑”,是被洪水“沖出來”的、網友曝出來的,這原本就意味著執法的不彰和相關職能部分的失職.但從當前維系防洪大局和為民眾利益賣力的角度,筆者倒是希望這樣的“馬后炮”再多一些.
違章建筑雖然囂張,但曝光一起就處置一起,從理論上說違章建筑的總量也會少掉一些,隨后的拆違工作量也會相對少些.二者,拆除這樣的反面“典型”,既是對工作失誤和失職的填補,也是對類似違章建筑的警示.對執法律例和民意也有善良的尊重成份.
更況且,縱然曝光后才拆除違章建筑,縱然是“馬后炮”行為,在當前也是必須的.近期以來南方數省防洪形式嚴重,類似的建在河流局限、甚至是河流上的違章建筑還有多少?有關部分不妨就以為民眾利益和為防洪大局賣力的態度,對相關河流兩側以及可能存在的防洪隱患來一次徹底排查,并徹底糾正之、徹底拆除掉之.“馬后炮”式的執法行為雖然屬于亡羊補牢之舉,但在時下防洪大局之下,地方政府和有關部分必須有“亡羊補牢”的危急感和自我糾錯的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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